發表時間:2019-10-25 訪問量:
《食物用脫氧劑》規范的解析
規范發生的背景
現行脫氧劑行業規范(SB/T 10514-2008)受制于當時的脫氧 劑制作水平,安全性目標存在嚴峻缺陷,現已不符合現行的食物觸摸類資料的安全規范,加上產品分類及相關技術目標的嚴峻滯后,現已不能滿意商場的需求,故此次制定了周期相對較短的脫氧劑規范,以滿意商場的急迫重視。
關于名稱
中仍首要選用“脫氧劑”這個稱號,選用“脫氧包”、“脫氧片”等前瞻性的新名稱,以示跟內控型保鮮劑的區別,剔除了行標中“吸氧劑”、“除氧劑”等不常用的稱號。
關于多功用性
隨著商場需求的多樣化,帶有其他功用的多效脫氧劑不斷涌現,吸濕、蒸發酒精、吸收或放出二氧化碳等功用與脫氧功用進行疊加,發生了更全面的外控保鮮效果。本團標及時順應商場及產品開展的腳步,推出了多功用脫氧劑這一分類,滿意了商場的細分需求和規范要求。
關于鐵系和非鐵系的挑選
中提出鐵系和非鐵系之分,其實非鐵系脫氧劑國內外很早就有存在,并不是什么創新產品,僅僅由于我們關于食物安全的重視度不高、非鐵質料本錢稍高,才沒有得到重視和推行而已。在本規范的討論過程中,由于對鐵系脫氧劑的一些安全性存在疑慮,在國家食物安全專家的建議下,才創造性的把能夠悉數選用食物添加劑級質料的非鐵系脫氧劑單列出來,作為確定能跟食物觸摸的一類脫氧劑,
相關使用優勢如下:
1、安全性高、能夠直觸摸摸食物;
2、能夠經過金屬檢測儀的檢測;
3、由于吸放原理,能夠防止由于吸氧而發生的外包裝吸癟現象;
4、保濕性好,能夠保護甚至增強面包糕點類食物的口感。
至于最近商場上呈現的一些質疑之聲,定見如下:
1、“采購本錢高”:這是事實,但在能夠接受的規模之類,其安全性價比更高,滿意的是部分高端需求;
2、“吸氧速度慢”:用在糕點行業,24hr內能夠將氧濃度降到0.5%以下,能夠滿意要求;
3、“更適合堅果類產品”:這屬于誤導,由于非鐵系脫氧劑反應后易發生水份、在干燥食物包裝中難以充分發揮功效并影響干貨的口感,相反其更適合于高含水量的食物包裝中,保濕并增加口感;
4、“出產環境不合格的場所易發生細菌”:這句話有本末倒置之嫌,脫氧劑自身便是錦上添花的產品,需要的是合格質料、合格的出產環境、高阻隔包裝資料、杰出的封口質量等作為前提,上述要素的缺失,經過脫氧劑自身的吸氧功用是無法彌補的。
關于經濟性及安全性
5.1.5的描述,跟食物直接或預期觸摸的脫氧劑包裝資料有必要符合GB4806的要求,這其實讓鐵系防油防水型脫氧劑跟食物觸摸開了綠燈,但是居于經濟性的考慮,團標中還提出非防油防水型脫氧劑的分類,但是有必要符合防漏粉的基本要求,能夠在非直觸摸摸的產品包裝中使用。
現在商場上呈現的“袋中袋”脫氧劑產品,經過在直打孔脫氧劑外面在包裝一層直打孔透明薄膜,以期到達跟食物安全觸摸的目的。實際情況果真如此?
分析:袋中袋外部透明包材及內部脫氧劑包材經油性筆涂抹后白紙上均有漏液,說明“袋中袋“僅僅使用了雙層貫穿孔包材,僅可能削減漏粉的量,無法根本上到達防止漏粉,其量變并沒有帶來突變,“袋中袋”雙層貫穿孔包材本質上仍然為非防漏粉性材質。“袋中袋”的概念僅僅忽悠了客戶和消費者,不符合團標3.4的要求(防漏粉性),外觀奇葩、且不具有經濟性。